









1.限設籍本市且年滿18歲市民
2.請攜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適當的運輸籠具
3.應有飼養非犬貓特殊寵物之心理認知,現場須參加1小時的動物保護及生命教育課程
4.認養活動前請先列印並填寫認養須知評估表,辦理認養時繳交
動物保護處提醒,認養民眾應有飼養非犬貓特殊寵物之心理認知,須參加1小時動物保護及生命教育課程-【認養前的三思】,了解如何飼養、照護特殊動物,如飼料、飲水,環境、衛生管理及異常狀況注意事項,以及現行《動物保護法》法規等,更多活動詳情請參考桃園市政府動保處官網https://animal.tycg.gov.tw/專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