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地點:本市壽山及燕巢動物保護關愛園區
活動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
活動內容:民眾必須年滿18歲,備妥個人身分證正本並親自前往本市壽山或燕巢園區,挑選目前所內在養合適犬貓(限10隻以內),完成登記程序後,可帶回試養30天,動保處還贈送試養小禮包,從登記日算起30天內,民眾皆可於開園期間將動物逕交還園區收容,如試養期間民眾確認未來能承擔照養動物的責任,請電洽園區工作人員,由其協助將飼主正式轉成認養人,同時,如係認養特定條件犬隻(註1),並檢附相關應備文件(請閱申請寵物保險補助注意事項),還能獲得首年度寵物保險費補助最高新台幣3,000元整。
試(認)養資格:民眾無違反動物保護法第32條第1項各款情事或同法第33條第1項各款情事,禁止其自公立動物收容處所認養動物者。
申請寵物保險補助注意事項:
● 申請資格:完成特定條件犬隻認養程序,未重複向政府機關申領該犬隻之寵物保險費補助者,補助僅限1人1犬。
● 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。
● 申請應備文件:申請書、飼主身分證影本(註2)、寵物登記證明、寵物保險投保證明及匯款帳戶影本。
● 補助原則:申請人必須先自行洽寵物保險公司為其認養犬隻投保寵物保險,並配合正確填寫申請書及切結書資料,同時檢附保險證明,郵寄高雄市動物保護處(註3)申請寵物保險費補助,採實支實付方式,最高補助額度新台幣3,000元。
註1:符合特定條件犬隻係指由收容所認定為不易送養犬隻,民眾可電洽壽山或燕巢動物關愛園區詢問(壽山(07)5519-059/燕巢(07)605-1002),收容所內動物資料卡上面皆有註記,為避免爭議,仍依現場獸醫師判定為準。
註2:如為民間團體,請檢附立案證書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
註3: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鳳山辦公室(830031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/(07)746-2368)
相關訊息及文件,請至本處官網公告訊息專區下載:https://reurl.cc/8qmq8g